一、表單
申請者請至本網站下載申請評議之相關表格(評議申請書、切結同意書及相關附件),並依表格欄位詳填資料後,以列印或影印方式備妥一式五份的申請表單。若為首次申請評議,申請者需準備相關文件(個人請準備身分證影本,公司行號請準備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,政府單位請準備委託評議之公文)。
二、出版品
準備送交評議的出版品五份(一份交本會存查,四份交委員會進行評議),五份出版品內容必須完全相同,且與評議申請書申請的出版品一致。
三、繳費
依規定計算評議費(計算方式如下),並以下列方式之ㄧ繳交評議費:
(一) 現金繳費 (二) 支票繳費 (三) 銀行匯款 (四) ATM轉帳
若選擇現金繳費,須以親自送件方式並當面點清繳交;選擇支票繳費,則委員會將於款項確實兌現之隔日,方正式受理案件並進行評議。使用銀行匯款、ATM轉帳,請務必留存繳費證明正本,並複印一份影本交本會收件人員,作為繳費憑據。
※收費標準
評議費以出版品之「定價」為準,依出版品之種類乘以特定倍數,計算所得之金額低於新台幣壹仟伍佰元者,以壹仟伍佰元整計;但最高評議費上限,為新台幣伍仟元整。如受評議之出版品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,則收取兩倍之評議費。
- 漫畫出版品:單冊定價乘以十倍計算。
- 有聲出版品:如為一般有聲出版品,以定價乘以十倍計算;如為單曲下載,則以定價乘以二十倍計算。
- 雜誌出版品:單冊定價乘以十五倍計算。
- 圖書出版品:單冊定價乘以十五倍計算。
四、送件
為免發生爭議,本會只接受親自送件或郵遞送件,傳真或電子檔案傳送方式恕不在本會受理之列。
- 親自送件:由申請人(或委派專人)將表單一式五份、出版品五份及繳費憑據(或當面繳交現金、支票)送至本會辦公室,地址為: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33-6號。
- 郵遞送件: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將表單一式五份、出版品五份及繳費憑據寄送至本會辦公室(地址同上),會務人員收件後將會以電話與申請人聯繫,以確認相關細節。
本會會務人員收件後,將以電話聯絡申請者,並告知確切的評議作業起算日。
五、進度查詢及結案
評議進行時如欲查詢評議進度,請多加利用本網站「案件查詢」功能,或來電洽詢:(02)2700-2257。
評議案件結案後,本會將寄送評議意見書交申請者,說明評議結果及意見供申請者確認。若申請者不接受評議結果,可提出重評申請,或於修改出版品內容後另案申請初評。重評或另案申請初評之申請程序與初評相同。